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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击炮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
迫击炮是一种曲射滑膛火炮,炮身短,射击角度大。绝大部分都是前膛装弹,美国M252 81mm迫击炮等,极少新型车载迫击炮是通过后膛装弹,如我国的PCP-001 82mm车载迫击炮,SM4型81毫米车载速射迫击炮等。
各国装备的迫击炮口径较多,有51mm、60mm、81mm、82mm、105mm、 107mm、120mm、160mm和240mm等近10种。
迫击炮分为轻型,中型,重型三种。
轻型口径在60mm以下,全质量不超过20kg,最大射程2600m左右,多位步兵连,排级火力配属,能够由士兵徒步携带。
中型口径在60~100mm,全质量在34到68kg之间,最大射程6 000m左右,为营,连级火力,可以由步兵携带,但更多进行摩托化机动。
中型口径在105MM及以上,全质量94kg以上,最大射程8 000m左右,基本为车载火炮,装备团级支援火力,战时多下放各营。
最早的迫击炮是臼炮,由日俄战争时的驻守旅顺口的俄国炮兵大尉列昂尼德·尼古拉耶维奇·戈比亚托发明。日军当时***用坑道掘进战术渐渐逼近,紧急情况下,尼古拉耶维奇便试着将一种老式的47mm海军臼炮改装在带有轮子的炮架上,以大仰角发射一种长尾形炮弹,结果竟然有效杀伤了堑壕内的日军。这种长尾形炮弹全弹质量11.5kg,射程为50~400m,射角为45 °~65°。但是这还是最原始的迫击炮,被称为雷击炮,部件重量大,携带繁琐。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双方深陷堑壕战,这才重新迫击炮,英国发明家温弗雷德·斯托克斯(Wilfred Stokes)爵士在1915年发明了斯托克斯式战壕迫击炮,使得现代意义上的真正可分解,可携带的迫击炮诞生。
迫击炮是一种炮身短、射角大,弹道弧线高,以座钣承受后座力,***用炮口装填、发射带尾翼弹的曲射滑膛火炮。该炮从炮口装***,以曲射为主的火炮,炮身短,射程较近,轻便灵活。迫击炮能射击遮蔽物后方的目标。
迫击炮自问世以来就一直是支援和伴随步兵作战的一种有效的压制兵器,是步兵极为重要的常规兵器。如今,走过百年的迫击炮更像一个顽固的“老人”,冷眼看待各种高新技术兵器争奇斗艳,而自己却静静地占据着陆军装备的一席之地。迫击炮是对遮蔽目标实施曲射的一种火炮,多作为步兵营以下分队的压制武器。其最大本领是杀伤近距离或在山丘等障碍物后面的敌人,用来摧毁轻型工事或桥梁等,也可用于施放烟幕弹和照明弹。在海战中也被用来作为深水***投掷器使用。迫击炮的名称源于两方面:一是操作简便,弹道弯曲,可迫近目标射击,几乎不存在射击死角;二是炮弹从炮口装填后,依靠自身质量下滑而强迫击发,使炮弹发射出去。迫击炮是一种小个头的轻型火炮,它在使用时灵活轻便,适于伴随步兵进行隐蔽活动。迫击炮是利用座钣承受后坐力发***弹的曲射火炮,其特点:一是射角大,射角一般为45°-85°,弹道弯曲,初速小,最小射程近,对无防护目标杀伤效果好,适用于对遮蔽物后的目标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击。二是可以配备多种炮弹。主要配用杀伤爆破弹,用于歼灭、压制敌有生力量和技术兵器,破坏铁丝网等障碍物;还可配用烟幕弹和照明弹等特种炮弹。三是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射击时,身管后坐能量通过座钣由地面吸收。行军时身管、座钣可分解,所以便于携带。迫击炮问世以来,被广泛运用于战争,尤其是山地战和堑壕战,配合步兵小单位(连、排、班)作战,为步兵之制式火力支援武器。特别适合于用来对付遮蔽物后方的目标。
纵观迫击炮的发展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公元1342年。当时西班牙军队围攻***人所盘踞的阿里赫基拉斯城,***人在城垛上支起一根根短角筒,筒口高高翘起朝向城外。从筒口放入一包黑火药,再放进一个铁球,点燃药捻后射向城外的西班牙士兵。这种被称为 “摩得发”的原始火炮可以说是现代迫击炮的雏形。世界第一门真正的迫击炮则诞生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期间,发明者是俄国炮兵大尉列昂尼德·尼古拉耶维奇·戈比亚托。当时沙皇俄国与日本为争夺中国的旅顺口而展开激战。俄军占据着旅顺口要塞,日本挖筑堑壕逼近到距俄军阵地只有几十米的地方,俄军难以用一般火炮和机枪杀伤日军。于是尼古拉耶维奇便试着将一种老式的47mm海军臼炮改装在带有轮子的炮架上,以大仰角发射一种长尾形炮弹,结果竟然有效杀伤了堑壕内的日军,打退了日军的多次进攻。这门炮使用长型超口径迫击炮弹,全弹质量11.5kg,射程为50~400m,射角为45 °~65°。这种在战场上应急诞生的火炮,当时被叫作 “雷击炮”,它是世界上最早的迫击炮。然而戈比亚托发明的迫击炮是由海军臼炮改装而来,虽然射程近,但无法拆成可携带的部件,步兵小单位作战使用起来仍然不方便,因此没有得到广泛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堑壕阵地战的展开,各国开始重视迫击炮的作用,在 “雷击炮”的基础上,研制出多种专用迫击炮。期间,英国发明家温弗雷德·斯托克斯(Wilfred Stokes)爵士在1915年发明了斯托克斯式战壕迫击炮,现代意义上的可分解、便携带的迫击炮方告问世。1927年,法国研制的斯托克斯─勃朗特 81mm迫击炮***用了缓冲器,克服了炮身与炮架刚性连接的缺点,结构更加完善,已基本具备现代迫击炮的特点。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迫击炮已是步兵的基本装备,如当时美国101空降师506团E连的编制共140人,分为3个排和1个连指挥部。每排有 3个12人的步兵班和1个6人的迫击炮班,每个步兵班配备1挺机枪,每个迫击炮班配备1门60mm迫击炮。此时,迫击炮的结构已相当成熟,完全具备了现代迫击炮的种种优点,如射速高、威力大、质量轻、结构简单、操作简便等,特别是无需准备即可投入战斗这一特点使其在二战中大放异彩。据统计,二战期间地面部队50%以上的伤亡都是由火炮造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前苏联为装备了世界上最多门迫击炮的国家,共34.8万门。世上最大的迫击炮为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时制造的小大卫,其炮筒重65304公斤,口径为91.4厘米。它所发射的弹头重约1700公斤。现代迫击炮主要发展于后装性线膛模式、曲平射两用模式和自动连发模式;大口径型也正趋向自行火炮化。迫击炮由于使用简单,除了一般军队外,连一些游击队都会装备。
迫击炮一般由炮身、炮架、座钣及瞄准具四大部分组成。炮身可根据射程的远近做不同的选择,炮身长一般在1~1.5m之间;炮架多为两脚架,可根据目标位置调节高低和方向,携行时可折叠;座钣为承受后坐力的主要部件,同时与两脚架一起共同起到支承迫击炮体的作用;瞄准具多为光学瞄准镜,刻有方向分划和高低分划,与其他常规火炮相比,迫击炮的主要特点是:(1)弹道弯曲,适合于对隐蔽物(如山丘)背后的目标进行超越射击,也可对近距离目标进行直接射击;(2)装弹容易,射速高(20~30发/分),火力猛,杀伤效果好;(3)质量轻,体积小,机动性强,中、小口径迫击炮可以人背马驮,打了就跑,能快速转移阵地;(4)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易于大规模生产,造价低。迫击炮的操作使用亦十分简单,在发现并瞄准目标后,将迫击炮弹从炮口滑进炮管,依靠其自身质量使炮弹底火撞击炮管底部的撞针;或者依靠其自身质量滑至炮身底部,待射手操作释放撞针后,撞击炮弹底部底火。底火被击发后点燃炮弹尾部的基本药管,随后捆绑在弹体外面附加药包内的火药亦被点燃。虽然炮弹与炮管之间有一定的间隙以保证炮弹滑落,但是弹体外部的闭气环仍能形成极大的膛内压力,推动炮弹出炮 口并飞向目标。迫击炮的这种发射原理决定了迫击炮弹不能与炮管紧密贴合,因此不能依靠膛线使炮弹产生旋转以稳定其飞行方向,转而使用尾翼稳定装置来保证其飞行姿态。因此,所有的迫击炮弹均带有尾翼。典型的迫击炮弹在结构上除尾翼外,还包括引信、传爆管、***、弹体、闭气环、基本药管、附加药包、底火等零部件。美国M821 81mm迫击炮弹,为M252迫击炮的标准配弹,用以对付人员、掩体以及轻型装甲目标。其弹体为薄壁钢制成,***用碰炸引信,装配时将引信螺接在制有螺纹的弹体头部,尾翼螺接在弹体尾部。尾管底端制有内螺纹,装入基本药管并与底火螺接。可通过调节附加药包数量获得5种不同的初速和射程。
各国装备的迫击炮口径较多,有51mm、60mm、81mm、82mm、105mm、 107mm、120mm、160mm和240mm等近10种。迫击炮按质量可分为3种类型:轻型迫击炮,口径在60mm以下,全质量不超过20kg,最大射程2600m左右,装备连、排或班级;
中型,口径在60~100mm,全质量在34~68kg之间,最大射程6 000m左右,装备营、连级;
重型,口径在100mm以上,全质量94kg以上,最大射程8 000m左右,装备团、营级(个别装备师、旅级)。按运动方式分,迫击炮又可分为便携式、牵引式和自行式3种。轻型迫击炮一般由单兵携行,中、大型迫击炮可根据作战环境配备炮车牵引或设计成自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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