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废旧机械设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安废旧机械设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废弃物证怎么办?
废品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那么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如何办理呢?
废品回收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投资金额根据你设立的规模和自己的能力来决定,在办理执照的时候需要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的最低入资金额办理,不足以后可以增资,办理完成后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经营。流动资金一般需要10万元。
过去个人开办废旧物资回收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原则上是不允许外来人员开办的。2002年8月,***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政/府取消了多项不需事先审批的项目。
但是,对从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废金属回收的废旧物资经营者,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除了审核其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外,还必须查验其是否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
办理废品回收许可证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为什么有的派出所要收走旧身份证不是说不能收吗?
按照国家颁布的《***的管理制度》已过期或者失效的***,派出所要收回做统一处理,这一点上,派出所收回旧的***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有的派出所政策稍微灵活一点儿,旧的***他裁掉一角再还给你,***的外观不全,同样也失去它的功效。不管怎么样,***关系到个人的相关利益,所以遵守国家的法令还是比较稳妥。
在办理,更换新的***以后,而把你的旧***收走,这是符合规定的,如果你办理更换新的***时离***有效期还有一段时间,应该在领取新***时收回,而不能在办理***时就收回。
如果你在申请办理时已经到有效期了,那是应该收掉的,因为***已经失效了,如果你有需要,可先申请临时***。
运输废旧电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你好,收购废旧电瓶治安处罚其实算是一些小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你收购电瓶时,就应该了解清楚该电瓶的出处,并进行登记,否则,有可能就涉嫌赃物嫌疑,公安机关破案后,也支依法对你进行处罚,如果该电瓶的价值达到刑事追究的标准,你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希望你以后接受教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
废旧电瓶中含有易燃易爆的硫酸成分,属于危险品的范畴。因此,未经适当处理和运输,废旧电瓶的运输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货车不具备危险品运输的资格和专用设备,因此普通货车运输废旧电瓶是违法的2。
如果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可以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运输废旧电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是如果涉及普通货车非法运输废旧电瓶,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安废旧机械设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安废旧机械设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